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2008年全国青年排球联赛竞赛规程》下发给你们,请通知运动队遵照执行。
二OO八年三月五日
2008年全国青年排球联赛竞赛规程
一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(一)女子组:
2008年4月22-30日在福建漳州体育训练基地举行。
(二)男子组:
2008年6月4-12日在福建漳州体育训练基地举行。
二、参赛单位
男女各有16支队伍参加,凡在中国排球协会正式注册的适龄运动队均可报名。
三、报名和报到
(一)报名人数:
每队可报领队1名、主教练1名、教练1名、助理教练1名、医生1名,运动员18名。各队须填写由中国排球协会统一印制的“B1”表(可以从 www.cva.com.cn 网址下载)一式两份(加盖公章)于2008年3月31日前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。
(二)报到:
各参赛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,女排的报到时间为4月20日,男排的报到时间为6月2日。
四、参赛资格:
(一)年龄规定:男运动员限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;女运动员限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运动员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(军人证)或户口原件赴赛区,赛前检查时接受组委会的审核。身份证(军人证)或户口原件上的年龄与注册证年龄不符时,须在注册证上注明实际年龄。实际年龄超龄者不得参赛。
凡出现在2007-2008全国排球联赛参赛确认表上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本次比赛。
(二)参加比赛运动员资格的最后确认,需在比赛开始的24小时前在第一次报名的18名运动员中最后确认12名运动员为参赛运动员,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更改;各队须填写中国排球协会统一印制的“B2”表(参赛确认名单)在赛前的资格审查时给予确认。
(三)参加比赛的教练员、运动员必须是在中国排协注册的教练员、运动员,注册资格按《中国排球协会注册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(四)教练员、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,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,报名表必须加盖医务部门公章。
(五)参赛教练员、运动员必须由代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、意外伤病等保险事宜。
(六)医生应是持有合法证件的专业医务人员,具有处理紧急内、外伤病的知识和能力。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单循环赛制,每队每天比赛两场,比赛中间安排一天休息。
(二)决定名次办法:
1、每队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积分高者名次列前,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。
2、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:
X(胜分总数)
—————— =Z(值) Z值高者名次列前。
Y(负分总数)
3、如Z值仍相等,则采用:
A(胜局总数)
—————— =C(值) C值高者名次列前。
B(负局总数)
4、如C值仍相等,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最后名次。
(三)规则、用球、服装:
1、竞赛规则:使用《国际排联2005-2008排球竞赛规则》。
2、比赛用球: MIKASA MVP2001。
3、比赛服装:各队必须配备三套(深、浅颜色不同)统一款式的比赛服和统一颜色的比赛袜子,上衣前后要有严格按《规则》规定尺寸的明显号码和队长标志,不符合者不能参赛。
4、各队教练员临场指挥比赛时必须穿统一服装。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获得总成绩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牌。
(二)获得总成绩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励证书。
(三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。
七、管理委员会
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管理中心选派。
八、裁判员
(一)国家B级以上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管理中心选派。
(二)裁判员不足名额由赛区选派。
九、通讯联络
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
联系人:吕雅君
电话:(010)87183523 传真:(010)67113931
通讯地址: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:100763
漳州体育训练基地
联系人:黄建进
电话:(0596)2056705 15960878368
传真:(0596)2025322
通讯地址:漳州芗城区延北路 邮编:363000
十、伙食标准
运动队每人每天向赛区交纳60元伙食费。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。
